辽宁省农业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条例/第二章 发包与承包第十四条有效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改变资源权属和用途的前提下,对其承包经营标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