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住宅或者超过规定的标准建住宅的,由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