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满,或者提前中止,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共同对房屋及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双方无异议后,签署书面意见,15日内办理租赁注销手续。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