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转让第十八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