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七条已修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