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饮用水安全保护,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