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养老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