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0月23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