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两个以上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投资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和建设项目,由对主要投资主体有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不能确定主要投资主体的,由被审计单位登记注册地的审计机关管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