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本条例。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