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第三节 异议登记第八十八条有效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