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

有效

申请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已经办理在建建筑物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