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第七节 抵押权登记第八十一条有效因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情形,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