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有效

因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情形,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