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七章 旅游安全与应急救援第六十条有效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警示规定,违反安全警示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