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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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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六章 旅游市场规范

第五十一条

有效

州、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鼓励和引导旅游经营者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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