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二章 科研推广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业机械科研、生产等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先开发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精准的农业机械新产品。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承包和技术入股等形式,加快农业机械科研成果的转化。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