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六章 安全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