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