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车辆和驾驶人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