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区域外设置零售点,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查、核发许可证。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