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七条已废止阳宗海保护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政策,经阳宗海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