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及削减目标,制定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