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发展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