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分为勤务辅助人员和文职辅助人员。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