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高风险旅游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下列部门依法进行监管:

(一)利用滑翔机、载人气球、载人飞艇等实施高空旅游项目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监管;

(二)利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实施高速旅游项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管;

(三)利用摩托艇、游艇、游船等实施水上旅游项目的,由海事部门监管;

(四)从事蹦极、攀岩、潜水等体育旅游项目的,由体育部门监管。

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