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科普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