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和弘扬第三十九条有效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构应当将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