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红色文化网络内容建设,运用网站、社交媒体、手机客户端等网络传播平台,开展网上红色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抵制损害、否定红色文化的错误言行,汇聚强化网上正能量。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