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和弘扬第三十条有效各类红色文化遗存应当逐步实现向社会公众开放。具备条件的国有红色文化遗存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非国有红色文化遗存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