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各类红色文化遗存应当逐步实现向社会公众开放。

具备条件的国有红色文化遗存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非国有红色文化遗存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