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和弘扬第二十八条有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整合研究力量,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加强对沂蒙精神等红色文化的研究,挖掘其历史意义、精神内涵和当代价值,推出优秀研究成果,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提供理论支撑。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