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文化和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各类专项规划,并负责实施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