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专家对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草案进行评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后,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