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