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内,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上一年度本级决算草案和关于决算草案的报告。

决算草案及其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预算执行结果。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