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人大财经委员会或者县级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工作机构举行会议审查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时,可以通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说明预算调整的原因及相关情况,回答询问。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