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非法干扰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