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第十条有效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许可的用途和范围使用频率,如需改变的,应当经原许可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