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与通信用户约定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