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通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通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加强通信业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解决通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