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通信用户产生超出前三个月平均通信费用五倍以上的异常通信费用时,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告知通信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