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鼓励现场目击者发现患者时,及时拨打“120”急救专线电话呼救;发生多人伤亡的突发事件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配合公安、应急等救援人员实施现场紧急救护或者帮助患者撤离危险区域。

鼓励具有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的现场目击者,在注意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遵循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按照基础性急救的要求对患者进行救护,并利用可及的人力、物力协助救护。

鼓励现场目击者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自愿将患者送至医疗卫生机构救治。

现场目击者是公职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的,应当积极参与现场救护。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