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有线电视用户申请安装、移装有线电视传输装置的,有线电视播出机构应当在其公布的时限内保证开通。

有线电视用户申告电视播出服务障碍的,有线电视播出机构应当自收到申告之日起,城镇二十四小时内,农村五日内修复或者调通;由于有线电视播出机构的原因逾期未能恢复中断信号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免收一个月的收视费。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