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应当提高节目制作能力,增加地方优秀节目数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广播电视精品节目给予奖励,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