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有效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