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标准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建立标准创新奖励制度。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