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标准化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服务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建立标准化建设合作机制,加强重点产业标准化建设,推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