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本省标准化工作,发挥标准在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规范、引领及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