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第三十七条有效国家依法实行军事采购制度,保障武装力量所需武器装备和物资、工程、服务的采购供应。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