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生态保护第十条有效根据博斯腾湖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确定博斯腾湖大湖区水体最低预警水位为1045.50米。在满足防洪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维持合理水位。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水位变化动态监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人员流动相对密集的湖岸场所(大河口和扬水站区域)设立水位变化动态监测结果的显著标志标识,实时公开公示水位。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