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粉煤灰是指煤粉燃烧过程中排出的灰渣。粉煤灰综合利用,是指粉煤灰在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铁路等土木工程中直接使用或替代原材料的技术开发和推广,粉煤灰制品的开发和生产,粉煤灰制品的研究、设计和施工,利用粉煤灰回填造地、改良土壤以及从粉煤灰中提取有用物质等活动。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