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广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应用。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